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1997年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7]14号颁布时间:1997-01-24
1997年1月24日 桂国税发[1997]14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广西税务学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1997年国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1997年国税工作要点
1997年,我区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
行为巩固税收改革成果,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征管、转移到基
层,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带好队,收好税,圆满完成199
7年国税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区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一)把全体国税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
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新时
期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是指导
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国税人员特别是
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
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根据总局制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和区局
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切实抓出
成效。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
继续开展“三爱一树立“活动,做到热爱税收,立足岗位做贡献;要抓好职业道德建
设,教育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思想,做到文明征管,廉洁奉公,
优质高效。每个地市都要树立一个“最佳办税服务厅”样板,以推动优质服务活动的
开展,努力把办税服务厅建成展示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窗口。
(三)加强教育文化建设。继续搞好学历教育,鼓励干部在职自学,提高文化业
务水平,分批抓好公务员的初任、转任培训和岗位业务适应性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职
业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培训干部不少于五分之一。自治区国税局今年继续举办两期
县局长、科长培训班以及相应的业务培训班。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全区国税系统的文艺调演。
(四)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税务所(单位)”和争当“优秀税务员”、“税
收征管能手”活动。各地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树立先进典型,以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止基础上,评选全区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并推荐参加全国税务系统“十佳文
明单位”、“十佳优秀税务员”的评比。
二、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1997年,全区“两税”收入计划为78.3亿元(其中消费税9.86亿元,
增值税6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采取有力措施,切
实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要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放在第一位,以组织收入
工作带动其他工作的开展。要从年初开始就抓紧组织收入工作,做到依法及时足额征
收税款入库,确保均衡入库。
(二)层层落实税收计划。要尽快把收入计划落实到基层单位,并列入岗位责任
制严格考核,调动广大国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定期
分析收入进度。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切实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管理,做
好重点税源的调查分析,建立重点税源信息网络,并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主要税
源的发展变化情况。改进和加强税收计划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税收宏观预测水平。
(四)大力清理欠税,防止新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欠税企业要依法加收滞纳
金。要严格执行税款延期缓缴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滞纳欠税,加强税款入库的监督检
查,力争月税月清,防止新欠。要采取措施,继续与银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
合、抓好清理欠税工作。
(五)继续推进税收会计改革。加强对税收会计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税收会
计监督,尽快实现对税收收入全过税的监控,提高税收会计工作水平。要总结和推广
税收会计改革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税收会计改革,改进和完善票款结报、解库和票证
管理办法。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改革方案
以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为依据,全面实施《广西壮族自治
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征管机构调整、模式转换和计算机
网络建设工作。
(一)全面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集中征收。年内,95%以上的企业和9
8%以上个体户要实现按期申报纳税,所有固定业户实现由银行划缴税款(包括自核
自缴、银行划缴、磁卡和储蓄划缴),逐步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要在征收分局所的乡镇,建立办税服务厅,实行集中征收。在其他乡镇设
置征收处、代征处或采取巡回征收等方式,实行定期定点征收。
(二)调整基层征管机构。要按照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根
据纳税人数量、税源分布、征管力量、计算机应用程度设置基层征管机构,并尽快调
整到位。
(三)加快税收征管计算机应用步伐。1997年6月底前县城以上分局要全部
实现计算机网络化征收管理,全区统一使用《广西国税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年底前
在已建立的农村征收分局完成局域网的建设,实现计算机征收管理。同时完成农村征
收分局与县(市)级税务机关使用公用话路网的计算机远程通信。在条件允许的县城
以上分局完成与银行、工商管理等部门计算机交互联网,实现纳税户在银行划缴、同
城通缴的缴款方式和加强纳税人的户籍管理。逐步进行稽查应用软件开发,上半年完
成采用计算机选案为主要方式的日常稽查工作的试点,下半年推广应用。
(四)加大稽查力度,强化税务稽查。健全税务稽查机构,充实稽查力量,使稽
查人员的比例达到所在单位总人数的40%以上,建立一支强有的专业化稽查队伍。
明确稽查职责分工,理顺稽查管理体制。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狠抓落实。改进稽查办
法和手段,逐步开发利用计算机选案,实现人机结合。在加强日常纳税检查的基础上,
要把重点税源大户,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众举报的案件作为稽查重
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对各类异常申报纳税人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偷骗税行为,
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确保申报纳税的真实性。
四、强化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水平
(一)抓好征管基础工作。围绕征管改革,制定和完善征管规程和工作规范,建
立与市场经济和新税制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重点是:建立纳税人户籍管理
工作规程、办税服务厅工作规程,制定收购农产品抵扣税管理办法,修订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工作规程、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和委托代征管理办
法。
(二)加强对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管理。加强增值税异常申报的调查分析,不断
改进完善增值税管理办法。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加强消费税征管。要严格一般纳税人
的认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财务会计核算
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的要限期整改。要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和使用,
限量限额供应,按月结报,按月稽核。要积极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年
底前将所有开具10万元版专用发票企业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要加强对小规
模纳税人的管理,根据业户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分别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
(三)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认真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防止
多退税和骗取出口退税。全面实行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加强与经贸、海关、外汇管
理、外贸企业的信息交换与合作。开展出口退税检查,严厉查处出口骗税行为,并改
进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四)加强涉外税收管理。认真抓好涉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好区局关
于涉外征管改革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行涉外税收征管改革。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
署,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老企业增加税负返还等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做好
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超税负返还清算工作。强化涉外税收
稽查,开展反避税斗争。
(五)抓好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制定我区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办法,明确工
作规程和职责,把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逐步引上规范化。做好1996年度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抓好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
理,努力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六)切实加强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分类管理办法,
健全定期定额征管制度,改进“双定加发票的”的征管办法,推行“双定户”集中时
间缴交税款的办法,搞好定额管理,加强流动性税源的监管。做好个体工商业大户建
帐试点工作,逐步推行个体工商业户查帐征收制度。
(七)加强部门配合,健全税收司法保卫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税务检察室、税
务公安执勤室和税务法庭组织机构建设,加强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
抓紧对偷、骗、抗税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偷骗、抗税犯罪行为。充分发动群众,
搞好协税护税,保护国家税收。
五、严格依法治税,巩固完善新税制
(一)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
法征税,依率计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杜绝收“关系税”、“人情税”以及随意
减、免、扣、退、缓、欠等执法违法行为。
(二)继续抓好新税制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税务干部和纳
税人对税制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征纳双方正确执行新税制的操作技能,确保新
税制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巩固税制改革成果。
(三)积极开展税收、政策调查,根据总局布置的调查项目,认真做好增值税、
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四)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要继续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坚决纠正违背国家税收
法规的各种行为,对随意变通、违反国家税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要认真解
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规范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继续健全税收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加强税务行政《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行政处
罚法》,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维护国家利
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做好税务研究和信息工作
(一)加强税收宣传。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单位的
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介在税收宣传中的作用,扩大税收的社会影响。坚
持面向群众,以纳税人为重点对象,把税收宣传与税收检查培训结合起来,与税务咨
询、纳税辅导结合起来,对增强纳税人的税法观念和自觉纳税意识。认真搞好以“税
收与文明”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二)开展税收理论和应用研究。根据总局下达的研究课题,结合我区的实际,
针对新时期国税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征管改革、加强基层建设等一批重点
课题作为主攻方向,抓好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供各
级领导参考。
(三)办好税务刊物。按月编印《广西国税公报》,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办好《广西税务》,适当调整栏目,充实内容,加大信息量,
增强可读性,提高质量,扩大社会影响。
(四)加强国税信息工作。充实信息工作人员,健全信息网络,落实信息工作制
度,改进信息传输手段,办好《广西国税简讯》、《广西国税快讯》和《广西国税情
况反映》等信息刊物,加大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围绕国税中心工作,做好信息反
馈。
七、加强国税队伍建设,提高于部整体素质
(一)加强对两个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狠抓两个文明建设的措施落
实,并实行领导负责制,严格考核,确保两个文明建设取得好成效。自治区国税肩继
续搞好处(室)与地市局挂钩抓点,加强指导和检查工作。
(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
“四化”标准,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特别要抓紧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建
立后备干部库。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政
治理论,提高各组领导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发主生
活制度,搞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团结,形成合力,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逐步实行领导
干部交流制度,增加活力。
(三)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加强机关管理和基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税务
系统思想工作条例》、《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根据新时期国税工作的新情况、新
特点,改进工作方法,注重讲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面向基层,为基层办实事,
优先解决基层的工作和生活困难,逐步改善基层的办公和生活条件。要进一步加强机
关管理,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整顿工作纪律和作风,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提高工作
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预算管理,切实加强税务经费和财
产的管理,为税收工作提供保障。搞好集体福利和后勤服务工作,逐步改善干部职工
生活。
(四)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用人机制。认真做好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
各项工作,改进和完善于部管理,继续抓好人员编制核定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好人员补充调配,严格把好进入关。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
序晋升干部职务,推行干部岗位轮换制和回避制,健全对干部的考核、奖惩制度,严
格执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不断完善用人机制。
(五)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
文件、规定和中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廉政教育。继续实施干部“三严四自”工程,
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健全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
并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查处执法犯法、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
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要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
众来访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对执行各项廉政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检查,全区检查面不低于50%。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发挥其在廉政建设中的作
用。
(六)搞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注意落实离退休人员的“两个待遇”,帮助解决一
些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度晚年。
(七)改进工作作风,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狠抓各项工作
的落实,脚踏实地,切实抓出实效。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实施“两个转移”的先进经验
和做法,适时召开全区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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