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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桂国税翻[2000]90号颁布时间:2000-04-04

     2000年4月4日 桂国税翻[2000]90号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收费标 准的复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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