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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昆明西山谷律经贸有限公司等五个单位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紧急通知

桂国税函[2001]225号颁布时间:2001-04-30

     2001年4月30日 桂国税函[2001]225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近接云南、宁夏、重庆等地国家税务局的紧急函件,称昆明西山谷律经贸有限公 司、昆明市荣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万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银川银科贸易有限 公司因犯罪嫌疑人携带其防伪税控开票金税卡、IC卡、专用发票潜逃和虚开专用发 票以及重庆市泰滨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专用发票(详见附表),请各地给予协查。 如发现上述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其进项税额一律不予抵退;已抵退的,应 立即采取措施追缴入库,并对受票企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查处情况除及时书面上报区国税局外,还应抄送案发地国税机关。      云南等三省(市)五企业携带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专用发票潜逃情况表    虚开及带走专用发票   联系单位、人及电话 所属省、市 企业名称 代码 号码 份数 联系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00083371-  230 5300002140 00083600 昆明市西山 谷律经贸有 00264001- 限公司 00264200、  700 云 00264501- 5300003140 00265000 南 省 昆明市荣乐 云南省国税 0871-3541116、 昆 商贸有限责 00088681-  50 局流转税处、 严泉、禄建华; 任公司 5300002140 00088730 昆明市国税 0871-3541076 局稽查局 王昆 明 00194541- 市 00194600、 210 00197001- 云南万恒信 5300002140 00197150 息系统有限 公司 00289251- 00289267、 18 5300003140 00289550 (续表)    虚开及带走专用发票   联系单位、人及电话 所属省、市 企业名称 代码 号码 份数 联系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00098426- 00098450、 宁 00099001- 夏 6400003141 00099025、 4本 银 00099101- 川 银川银科贸 00099125、 宁夏区国税 0951-5010145、 00099251- 市 易有限公司 00099275 局稽查局 5010445 00046256- 6400003170 00046300、 145 00048001- 00048100 重庆市 重庆市泰滨 00218201- 重庆市巴南 023-66226255、 巴南区 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2140 00218300 100 区国税局 牟启伟、汪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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