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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2]42号颁布时间:2002-03-19

     2002年3月19日 桂地税发[2002]42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国税发[200 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 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自治区地税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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