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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1]169号颁布时间:2001-11-09

     2001年11月9日 桂地税发[2001]169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 (第一批)》(2001年第5号公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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