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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式恢复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对金税工程二期进行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3]9号颁布时间:2003-01-13

     2003年1月13日 桂国税发[2003]9号 各地区、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式恢复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对金税工程二期进行完善 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 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各地要做好2003年上半年将所有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准 备工作。   (一)向尚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做好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推行防伪 税控系统的意义、相关规定和费用,特别是总局从2003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手 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要宣传到位。   (二)进一步做好对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必须掌握哪些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哪些企业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等,此项工作要在2003年1月底 前完成,区局将把相关调查内容放到区局通讯服务器上。   (三)2003年上半年的推行工作仍采取全区统一步骤、集中培训的方式,各 地要根据区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好企业操作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完成2002年已培训的企业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工作。   (一)各地要及时通知企业做好通用设备的采购工作,相关企业资料已放在区局 通讯服务器上。   (二)凡2003年4月1日起已培训的企业仍未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要 按有关规定停止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部分已参加DOS版开票系统培训尚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改 成使用Windows版开票系统。已购专用设备的,只需补交税控IC卡的差价。 由各地服务站负责对这部分企业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一天,企业操作人员必 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资格证》,培训时交资料费。凡企 业操作人员没有资格证书的不在本次培训范围内,另行安排培训。   (四)各地要与服务单位紧密配合,组织好企业开票系统的安装工作。   三、确保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一)企业新购的通用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并且通过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测试的设备(至少要有一个ISA插槽并支持Windows98及以上操作系统), 联想、方正、长城等国产品牌计算机均能满足要求。打印机必须是针式打印机,最好 是能打印七联的票据打印机。凡因PC机及打印机没有满足以上要求而不能正常运行 开票系统的企业后果自负。   (二)严禁使用兼容机和盗版Windows软件。   (三)对自行购买的计算机必须经过服务单位检测,凡检测不能通过的,服务单 位有权拒绝安装系统。   (四)鉴于开票系统数据丢失和系统瘫痪情况比较严重,其主要原因是病毒感染 或企业操作人员有意无意进行文件删改造成的,而这些因素又不在服务单位的服务范 围。对此为保障开票系统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对开票系统用机加装安全金卡,安全 金卡主要功能有:   1.能将一个硬盘分成相互隔离,互不干扰的多个硬盘空间,每个硬盘空间均可 安装不同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2.能保护CMOS设定,防止病毒感染,防止删改文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等。企业使用安全金卡后,能解决一机多用问题和起到数据保护作用。   安全金卡由服务单位广西航天金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企业可直接向其购买。 该公司承诺,企业加装安全金卡后,开票系统出现的任何故障(除不在该公司购买的 计算机硬件故障外),该公司都派人上门进行维护。   具体安装时间:   1.新上企业,在安装系统前加装安全金卡;   2.已上企业,在2003年底前逐步安装完安全金卡。   四、各地要根据总局完善与拓展金税二期功能的工作内容做好相关组织、人员安 排,区局将依据总局推行方案制定全区统一的推行方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式恢复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对金税工程二期进行完善与拓 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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