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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5]45号颁布时间:2005-01-20

       2005年1月20日 深地税发[2005]45号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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