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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5]1号颁布时间:2005-01-04

     2005年1月4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5]1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97号)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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