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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办转字[2004]196号颁布时间:2004-12-07

     2004年12月7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4]196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关于非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 题的批复》(粤国税函[2004]5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 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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