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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行社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2004]954号颁布时间:2004-11-22

     2004年11月22日 深地税发[2004]954号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行社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 329号)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行社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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