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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常纳税申报与“免、抵、退”税申报增值税税款如何计征的批复 

深国税发[2000]54号颁布时间:2000-02-01

     2000年2月1日 深国税发[2000]54号 宝安区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常纳税申报与“免、抵、退”税申报增值税税款 如何计征的请示》(深国税宝发[1999]41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 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转厂销售额申报表问题   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行生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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