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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成立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深注发[2000]16号颁布时间:2000-05-15

     2000年5月15日 深注发[2000]16号 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成立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的批复》(国税注批字[2000]86号),同意你们成立深圳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编号:24011)。请你们依照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 行文(国税发[1999]217号)的规定,向市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你事务所应严格执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健 全落实内部的管理制度,执行《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及《税务师事务 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 《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自觉接受我中 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附件:1、《关于成立深坝市文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国税注批字 [2000]8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税务师 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20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 业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193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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