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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政策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1]50号颁布时间:2001-01-20

     2001年1月20日 深国税发[2001]50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145号)(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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