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1997]587号颁布时间:1997-12-15
1997年12月15日 深国税发[1997]587号
蛇口征收分局:
你分局深国税蛇发[1997]171号请示收悉。鉴于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能划分清楚出口货物及内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根据我局深国税发
[1996]389号通知精神,同意该公司1997年度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但外购
项目中的水、电、辅料等难以划分的进项税额,仍按销售比例进行分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