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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路建设等还贷资金和过渡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6]40号颁布时间:1996-01-26

     1996年1月26日 深地税发[1996]40号 各地税分局、各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路建设等还贷奖金和过渡费征收 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5]279号)转发给你们,由于1994、1995年已 征的营业税已作为财政收入作了支出安排,不可能再返还此文件自1996年起执行,由 该税税收入库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办理返还。 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路建设等还贷资金和过渡费征收营业税 问题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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