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鸿基花园工程项目营业税征管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8]460号颁布时间:1998-10-07
1998年10月7日 深地税发[1998]460号
第一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市鸿基花园工程项目营业税征管问题的请示》(深地税一发
[1998]52号)收悉。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市房改办批准,以低于成
本价向职工销售房改房。按照我局《转发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出售、出租
公房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地税发[1998]43号)的规定,同意对深
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房改房收入免征营业税。但该公司应按规定向我
局办理免税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征营业税。
此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