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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税局关于广东省佛山公路公司设立预制场产加工水泥预制构件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0]224号颁布时间:2000-05-19

     2000年5月19日 深国税发[2000]224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广东省国税局《关于广东省佛山公路公司设立预制场生产加工水泥预制构件 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200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佛山公路公司设立预制场生产加工水泥预制构件征 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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