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广深高速公路税务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税联发[1995]7号颁布时间:1995-01-05
1995年1月5日 深税联发[1995]7号
一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粤国税办发[1994]005号《关于广深高速公路税
务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转发你局,有关我市在广深高速公路通车后的具体税收征管
和发票管理工作由你局负责,所征税款与宝安分局暂按所辖区域高速公路里程分成并
分别入库。在发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与广州市、东莞市税务局联系。在执
行本通知规定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深高速公路税务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