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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认真做好限期清缴拖欠地方税税款的通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8]584号颁布时间:1998-12-24

     1998年12月24日 深地税发[1998]584号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限期清缴拖欠地方税税款的通告有关工作 的通知》(粤地税电[1998]2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要求各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 精神,尽快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被省地税局公告的企业,同时认真做好清理欠税工作。   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限期清缴拖欠地方税税款的通告有关工作的通 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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