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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354号颁布时间:2000-05-26

     2000年5月26日 深地税发[2000]354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9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2000年涉外税收工作重点是结合总局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操作规 程》,提高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二、认真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的开具工作,并以 此加强对境外企业及个人取得的境内收入的税收征管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鼓励外商投资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既要扶植外商投 资企业的发展,又要严格审核,防止税款流失。   四、高度重视税收协定的执行工作,加强对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临时来华提供劳 务的税收征管。   五、积极推进反避税软件的开发应用工作,提高反避税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六、结合我局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涉外税收干部素质。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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