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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局新版发票价格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816号颁布时间:2000-11-27

     2000年11月27日 深地税发[2000]816号 各征收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   我局从2001年开始,除一联式发票以外,其他联数发票一律启用由无碳纸印制的 新版发票。由于发票纸张成本增加,按照深圳市物价局《关于税务发票收费标准问题 的复函》(深物价函[1998]30号)文核准的发票印制工本费公式重新计算的新版发票 价格如下: 联数 成本价(元) 售价(元) 二联 3.20 3.70 三联 4.00 4.60 四联 4.60 5.30 五联 5.60 6.50 六联 6.20 7.20   请各分局面在供应新版发票时,按新价格同纳税人和市局结算,一联发票价格不 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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