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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8]312号颁布时间:1998-07-24

      1998年7月24日 深地税发[1998]312号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 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18号 1998年7月2日)(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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