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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会计核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8]597号颁布时间:1998-12-31

     1998年12月31日 深地税发[1998]597号 各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三年来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来实行的《税收会 计核算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制定了新的《税收会计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税收会计制度》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并结合我市地 税系统的具体情况,我局相应地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会计核算实施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计财处 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8]    186号)(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会计核算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会计制度》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我局税收会计核算实施办法。 第一部分 会计核算   一、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 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全过程。税收会计核 算单位对所有实际发生的并引起税收资金运动的税收业务都必须如实、及时进行 核算。   二、税收会计核算单位   根据我市地税征管模式,确定特区内5个征收分局、稽查、宝安、龙岗税务 分局为税收会计核算单位。分局下设的征收所、点只负责辖区内企业纳税申报资 料的受理和录入,以及各种临时税款(现金)的征收,不作为核算单位;分局征 收大厅负责除征收所、点管辖以外的企业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录入、填开税票等工 作。税款的入库、退库、会计核算均由分局计财科负责办理。按照《税收会计制 度》对税收会计核算单位的划分,我市地税系统特区内的5个征收分局、稽查、 宝安、龙岗税务分局均为双重业务单位,既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又 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它核算税收资金从应 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   三、各核算单位对所有实际发生的并引起税收资金运动的税收业务,都必须 如实、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报送虚假的 会计报表。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税收会计篡改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的 会计资料。   四、各核算单位向上级税务机关或对外报送的会计核算资料,应有核算单位 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办人员的签章。签章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 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元以下记至分。  七、税收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  借贷记帐法的平衡公式是:所有帐户的借方余额(或发生额)合计所有帐户 的贷方余额(或发生额)合计   或:所有资金占用帐户余额合计=所有资金来源帐户余额合计   八、会计科目  1.税收会计科目是对税收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税收资金运动过 程和税收管理需要,进行科学分类的项目。它是设置帐户、组织会计核算的依据。   2.根据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需要,以及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和国家金库 制度,税收会计科目按双重业务单位的业务情况设置如下:   顺序号 编号 总帐科目 明细科目   一 来源类科目   1 101 应征税收 按税种设(区别"查补")   2 109 应征其他收入 按收入种类设   3     121 多缴税金     不设   4     191 暂收款   按暂收款性质、按户设二、三级明细   二      占用类科目   5     201 待征税收   按税种征收所(点)户设   6   209 待征其他收入 按收入税类征收所(点)、户设   7     211 减免税金   按税种、其他收入种类和减免性质、                      户、征收所(点)设   8     231 待解税金  按征收所(点)设   9     241 在途税金  按税收、其他收入等大类、                       征收所(点)设   10     251 入库税收   按预算收入科目类款项、级次、                     征收所(点)、户设(区别"查补")   11  259 入库其他收入 按收入种类、级次、征收                       所(点)、户设(区别"查补")   12  261 提退税金   按税种、其他收入种类和提退性                       质、征收所(点)设   13  271 待清理呆帐税金 按税种、其他收入种类、                        征收所(点)、户设   14  279 待处理损失税金 按税种、其他收入种类、责                         任人设   15  281 损失税金核 按税种、其他收入种类、责                         任人设   16  291 保管款      不设   3.总帐科目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会计制 度》执行。   九、会计凭证  税收会计凭证是说明税收业务发生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并 据以登记帐簿的书面证明文件。   税收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   (一)原始凭证  税收会计原始凭证按其反映的税收业务内容的不同,分为应征凭证、减免凭 证、征解凭证、入库凭证、提退凭证和其他凭证等六大类。各类凭证的具体内容 如下:   1.应征凭证。是指税务机关用以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代征代售单位 (人)应缴税金发生情况的证明,是核算应征税金的原始凭证。具体有以下几种:   (1)纳税申报表(当纳税申报表中有减免税款时,该纳税申报表同时也是 一种减免凭证);   (2)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3)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表;  (4)应纳税款核定书;  (5)核定定期定额税款纳税通知书;  (6)定期定额户调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  (7)定期定额户停(复)业申请批表;  (8)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9)税务案件处理决定书;  (10)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11)税务违章处罚决定书;  (12)复议决定书;  (13)法院判决书;  (14)审计决定书;  (15)各种临时征收凭证。  2.减免凭证。指按税法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发 生纳税义务后,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向税务机关填报的,用以确定其 实际享受的减征、免征税额的一种凭证。它是记录减免税金实际发生情况的证明, 是减免税金核算的依据。具体种类如下:   (1)征前减免的,其减免凭证即为纳税申报表。凡是某个税种全部免征的 纳税人,都应按期单独填报纳税申报表;同一税种部分项目免征,部分项目应纳 税款的,可以分别单独填报纳税申报表,也可以合填一份纳税申报表,全额申报 应纳税款,应当减免的税款填列在纳税申报表的有关专栏中,作为应纳税款的抵 减数;属于减征税款的纳税人必须全额填报纳税申报表,减征税款部分填在有关 专栏中,作为应纳税款的抵减数。所有减免税款都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上注明减免 性质。   (2)退库减免的,其减免凭证为办理退库的收入退还书。签发收入退还书 时,必须在收入退还的备注栏注明减免性质。   3.征解凭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征单位(人)缴纳税款或办理税 款结报和上解时使用的一种凭证。征解凭证种类如下:   (1)各种缴款书报查联及汇总缴款书收据联;  (2)税收完税证报查联;  (3)罚款收据存根联;  (4)代扣代税收税款凭证报查联;  (5)票款结报单;  (6)印花税票销售结报单;  (7)邮寄汇款收据凭证。  4.入库凭证。是证明税款已经缴入国库的一种凭证。它是核算入库税金的 原始凭证。有四种:   (1)汇解清单回执联;  (2)缴款书回执联。  (3)预算收入日报表。  (4)更正通知书。  5.提退凭证。是税务机关从已征收或已入库的税款中,办理退税和提成或 证明退税和提成时使用的一种凭证。它是记录提退税金发生情况的证明,是核算 提退税金的原始凭证。具体有二种:   (1)收入退还书查联和付款通知联。   (2)小额税款退税凭证存根联和报查联。  6.其他凭证。是指除以上各种凭证外,可以证明税收业务发生或完成的其 他各种凭证。主要有纳税保证金收据、发票保证金收据、票款损失报告单、票款 损失处理批准文件、损失税金追回及赔偿收据、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退 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呆帐税金审批确认书、法定清算报告、注销欠税批 准文件、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拍卖品收购发票、拍卖款汇款收款凭证、拍卖款 转帐建军款凭证、拍卖款现金退款凭证、异地完税凭证、核准延期纳税通知书、 催缴税款通知书、以及其他各种可以证明税收业务发生的凭证。   (二)汇总凭证   为满足会计核算需要,征收分局计财科、征收科、所必须将原始凭证归类整 理,按期编制以下各种原始凭证汇总单,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1.应征凭证汇总单。是由征收科、所根据当天受理并录入计算机的申报资 料汇总编制的(包括征前减免部分)。汇总单一式两份,一份与申报表同期装订 归档,一份送计财科作为核算应征税款的原始凭证。   2.入库凭证汇总单。是计财科根据国库或银行退回的缴款书回执联、汇解 清单回执联、预算收入日报表编制的,并随税票同期装订。   3.退库凭证汇总单。是计财科根据国库退回的收入退还书报查联汇总编制 的,并随税票装订。   (三)记帐凭证   税收会计记帐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加以归类整 理编制,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会计总帐及其明细帐的依据。记帐凭证的编制要 求如下:   1.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为依据,按每一项税收业 务或同类税收业务汇总填制,不得把不同类型的税收业务合填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2.编制要及时,要按税收业务发生日期及时填制,不得无顺序地编制。   3.总帐科目和二级明细科目必须填写全称,不得只填代码不填名称或简化 科目名称。   4.科目对应关系要清楚,会计分录只能一借一贷或一借多贷、一贷多借, 不得编制多贷多借的会计分录。   5.记帐凭证应按业务发生日期的顺序连续编号。  6.每份记帐凭证要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并连同原始凭证及时整理, 装订整齐。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外保管或几种不同业务共用一张原始凭证的,必 须在摘要栏加注说明,以备查找。   会计凭证于记帐后,应按会计档案要求及时装订,加具封面,并注明年度、 月份、编号和签章,于年度终了后归档保管。   十、会计帐簿   会计帐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按照会计科目,运用会计帐户形式,全面、 系统和连续地记录税收资金活动情况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税收会计设置以下几种帐簿:   (一)总分类帐。又称总帐,它是按总帐科目设置,考核税金活动总括情况, 平衡幡,控制和核对各明细帐的簿籍。   (二)明细分类帐。又称明细帐,它是按明细科目设置,具体核算总帐科目 有关明细项目的簿籍。   (三)日记帐。它是按照税收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进行登记的簿籍。  (四)辅助帐。又称备查帐,它是对在总帐、明细帐和日记帐中未能记载的 事项或记载不够详细的税收业务进行补充登记的簿籍。   税收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方法、使用和登记要求均按《税收会计制度》执 行。        十一、税收会计核算程序   税收会计可采用记收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两种核算程序。但一个核算单位在一 个会计年度内,只能采用其中的一种程序,而不能交叉使用两种程序,我局统一 采用《税收会计制度》中的记帐凭证核算程序。   (一)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日记帐;  (三)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和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有关的辅助 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总帐;   (五)总帐和有关的明细帐、日记帐核对,明细帐与有关的辅助帐核对;   (六)根据总帐、明细帐和日记帐以及有关的辅助帐编制会计报表。  其程序图如下:(略)       十二、会计报表  税收会计报表是用特定的表式,以会计帐簿资料为主要依据,以货币为计 量单位,通过一系列的税收指标,集中反映会计报告期内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的书 面报告。各核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其上级税务机关编报各种会计报 表。报表的种类、格式及填报要求,均按《税收会计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 定办理,省局、市局规定报送的报表,仍按省局、市局有关要求办理。 第二部分 操作规程   一、申报、征收填票   (一)正常申报。企业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申报纳税,企业在申 报的同时,纳税专户应有足够的可用金额支付当期申报应交税款。征收科、所在 受理申报资料后,即由操作员将资料住处全部录入计算机。采用电子报税的纳税 人录入申报资料后,即通过银行电脑查询纳税专户余额是否足够缴纳当期税款, 足够缴纳税款的申报才由计算机生成税票信息;纳税帐户可用余额不足缴纳当期 税款的,由征收科通知纳税人补足存款,并按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逾期申报。企业不按期申报纳税,应按征管法规定处以罚款和加收滞 纳金。由于逾期申报而加收的罚款、滞纳金,应由操作员将滞纳金填写在申报表 上,逾期申报的操作与正常申报相同。   (三)征收分局、宝安、龙岗税务分局的征收所、点,只受理企业的申报资 料并录入计算机生成税票信息。税票信息按月生成并由征收部门以电子数据形式 发送给扣税银行,税票由银行打印并传递给纳税人。   (四)采用现金税款征收方式的,仍在各征收网点办理,按日汇总缴库。  (五)按日汇总。每日业务终了,征收部门操作员应按日将申报表及其他应 征、凭证整理装订成册,打印应征凭证汇总单作封面,申报表资料归档。汇总人 员应认真核对应征凭证汇总单与申报资料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数据不一致时应 及时查明原因及改正。分局征收科征税大厅的应征凭证汇总单,应于汇总的次日 交计财科;征收所、点应有专人负责将应征凭证汇总单传递给分局计财科,作为 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每星期一、三办理资料北接手续。   二、税票比销,税款入库  计财科按时到国库或代理国库业务银行取回税票回执联、收入日报表或对帐 单,首先与国库或代理国库业务银行对帐,及时将税票号录入计算机进行税票比 销、税款汇总,票款核对无误后打印出入库凭证汇总单。税票、入库凭证汇总单、 收入日报表同期装订。   三、各项提退  计财科根据审核批准后的退税申请表填制收入退还书,送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将国库已办理退库的收入退还书存根联或报查联票号录入计算机核对、比销并打 印出退库凭证汇总单。   四、呆帐税金处理   计财科根据分局审核批准后的"呆帐税金审批确认书"编制记帐凭证,将有关 欠税从"待征"类科目转到"待清理呆帐税金"科目核算。   五、登记帐簿  (一)应征类帐户根据申报表、应征凭证汇总单等原始凭证,记入相应的应 征、待征类各科目的总帐明细帐,征前减免的记入减免税金帐户。计财科根据征 收部门移交的应征凭证汇总单审核无误后,打印出记帐凭证并记帐。   (二)入库类帐户根据已解交入库的税票、入库凭证汇总单产生记帐凭证, 记入入库类或相应各科目帐户的总帐、明细帐。   (三)提退税金等帐户根据已办理退库的收入退还书、退库凭证汇总单产生 记帐凭证,记入相应各科目的总帐、明细帐。   (四)暂由款、保管款、待处理损失税金、损失税金核销、待清理呆帐税金 等各帐户,以及需要使用手工凭证调整幡的业务事项发生后,由手工妹入记帐凭 证,记入相应的总帐、明细帐。   (五)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根据错误性质和具体情况,采用红字冲销法和 补充登记法加以更正。   (六)"入库类"帐户按旬小结,其他帐户按月结帐,年度为决算期。每次结 帐时,总帐与明细帐必须核对无误,有关帐户必须办理年度结转冲销工作。   (七)按税种、品目、注册类型、行业等设置统计帐簿,将入库数记入各类 统计帐簿。税收月快报要求填列的数据应按月快报的品目归类,各统计帐簿按月 结帐,结出合计、累计。   (八)各类记帐凭证、总帐按月打印和装订存档。   六、缓征税款  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的税款,经申请批准后,计财科将延期缴纳科款申请审批 表录入计算机,企业待征税款的欠缴将相应转为缓征。缓缴税款到期未缴的,应 及时转为欠税。   七、月份、年度结帐、转帐   税收会计以月为结算期,以年为决算期。月份、年度终了时,各种帐户必须 办理结帐。"提退税金"帐户每次结帐时,应结出本月借方发生额合计和本年借方 累计发生额。每次结帐时应先进行试算平衡,总帐与明细帐必须核对无误,有关 帐户必须办理年度结转冲销工作,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下年度。   八、会计、统计报表  会计、统计报表按国家局、省局要求报送。各分局按市局的具体要求,按质、 按量、按时报送。   本实施办法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1月4日印发的《深 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会计核算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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