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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深圳公司1998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9]88号颁布时间:1999-03-08

     1999年3月8日 深地税发[1999]88号 第一检查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所属企业1998年度 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8]859号)的规定,对中 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深圳公司1998年度向总机构上缴的85万元管理费,准予 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缴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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