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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8]235号颁布时间:1998-06-09

     1998年6月9日 深地税发[1998]235号 罗源征收分局:   你局《关于深圳市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报告的请示》 (深地税罗发[1998]24号)收悉。深圳市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19 95年注册成立,1996年获利,能否补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给予免征企业所 得税一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 7]99号)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逾期减免税申请不予办理。因此,该公司不 能补办1996年企业所得税减免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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