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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511号颁布时间:1999-10-26

     1999年10月26日 深国税发[1999]511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 提纲〉的通知》(国税函[1999]6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宣传提纲由市局统一印制,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到市局所得税处领 取,并务必于11月1日前在各储蓄网点张贴完毕。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提纲》 的通知(1999年10月8日 国税函[1999]64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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