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511号颁布时间:1999-10-26
1999年10月26日 深国税发[1999]511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
提纲〉的通知》(国税函[1999]6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宣传提纲由市局统一印制,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到市局所得税处领
取,并务必于11月1日前在各储蓄网点张贴完毕。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提纲》
的通知(1999年10月8日 国税函[1999]64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