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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178号颁布时间:1999-04-15

     1999年4月15日 深国税发[1999]178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 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1999] 0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 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27日 粤国税 发[1999]08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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