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178号颁布时间:1999-04-15
1999年4月15日 深国税发[1999]178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
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1999]
0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
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27日 粤国税
发[1999]08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