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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人事局转发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54号颁布时间:1997-02-21

     1997年2月21日 深地税发[1997]54号 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分局、各区政府人事局:   现将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 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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