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呆帐坏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625号颁布时间:1999-12-06
1999年12月6日 深国税发[1999]595号
各征收、稽查分局,各区局,海洋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呆帐坏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1999]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呆帐坏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
(1999年11月16日 国税发[1999]21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