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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深财会[2000]35号颁布时间:2000-01-19

     2000年1月19日 深财会[2000]35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深财会[1999]1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 处理规定〉的通知》(1999年12月24日 财会字[1999]16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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