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639号颁布时间:1999-12-23
1999年12月23日 深国税发[1999]639号
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宝安、龙岗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
通知(1999年12月8日 国税发[1999]23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