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537号颁布时间:1999-11-03
1999年11月3日 深国税发[1999]537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 国税发[1999]20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