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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颁布时间:2013-09-04
为进一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我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放宽发票供应限量。现就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发票供应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3年9月1日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按季度发票用量领购发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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