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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深国税发[2012]96号颁布时间:2012-08-01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201266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26号,以下简称《处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深刻认识施行《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施行《处分规定》对于加强税收管理,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于税务系统 “收好税、带好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深入学好遵从好。市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或利用电子信息平台等进行宣传、学习、辅导,务必全面准确领会《处分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务必学习好、宣传好、遵从好。

  三、要从严把握运用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照检查,对于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要严格对照《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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