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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8]48号颁布时间:2008-01-25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有关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和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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