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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广东省国税系统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有关情况的通报

粤国税函[2007]119号颁布时间:2007-03-20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表彰税务系统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有关情况的通报》精神(国税函[2007]257号),我省国税系统深圳蛇口国税局票证中心、汕尾市海丰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湛江市遂溪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肇庆怀集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等4个单位被全国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光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再创辉煌。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和谐发展的税收强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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