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粤国税函[2006]408号颁布时间:2006-08-18
广州、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登记的我省2006年第五批和第六批共149件软件产品已确定,现将名单(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省局《关于下发广东省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4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落实有关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关于报送我省2006年第五批和第六批软件产品登记名单的函(略)
上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北方机电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诺莱特照明电器发展有限公司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6年防汛专用车和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问题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