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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税函[2006]254号颁布时间:2006-06-09
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梅州、惠州、东莞、江门、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查批准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登记备案,我省2005年第十一批、十二批186件软件产品已经确定,现将名单(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省局《关于下发广东省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4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落实有关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关于报送我省2005年第十一批和第十二批软件产品登记清单的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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