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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5]285号颁布时间:2005-05-30

     2005年5月30日 粤地税函[2005]285号 广州、揭阳、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管理 费税前扣除的批复》(川地税函[2005]75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复同意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省局意 见:广州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国雄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 2004年度在规定限额(详见附件)内上交给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费, 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限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 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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