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30日 粤地税函[2005]285号
广州、揭阳、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管理
费税前扣除的批复》(川地税函[2005]75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复同意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省局意
见:广州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国雄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
2004年度在规定限额(详见附件)内上交给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费,
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限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
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