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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航空、海运企业从经济特区取得国际运输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4]596号颁布时间:2004-10-15

     2004年10月15日 粤地税函[2004]59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航空、海运企业从经济特区取得国际运输收入适用 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航空、海运企业从经济特区取得国际运输收入适用企业 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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