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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5]198号颁布时间:2005-05-17

     2005年5月17日 粤国税函[2005]198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 [2005]91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 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度税前 扣除呆账损失3笔,金额合计人民币80,509,051.52元,美元 836,915.99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明细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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