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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5]58号颁布时间:2005-03-21

     2005年3月21日 粤地税发[2005]5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推进依法治税,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 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2号,下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省局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内容   总局在《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中确定了9个方面的指导性检查项 目,各地可选择2至3项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也可结合本地情况另行选择1至2个行 业进行检查。同时,根据2004年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清欠工作情况,各地应将 下列人员列为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在2004年欠税清缴中没有申报补交以往年度欠 税的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 业)的外籍人员; 台商;在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提供咨询、培训、调试、安装、 技术指导等劳务的临时来华的外籍人员。对在境内任职的外籍人员,检查的重点是有 无申报其境外的工资薪金收入。   各地要根据总局《通知》要求,确定一个区(县)作为专项检查重点地区,对其 税收秩序和征管情况进行区域专项整治。   省局将统一部署各市对上市公司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是总局及省局根据当前工作实际,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 秩序工作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局要高度重视,把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省局成立以吴异文局长为组长、李贵总会 计师为副组长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稽查局、办公室、征管处、税 政一处、税政二处、法规处、监察室、直属分局、涉外处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 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设在稽查局),具体负责全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牵头组织、 指导和协调。各市地税局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办公室,切实 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部署,确保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和专项检查目标的实现。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各市稽查局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责,事先进行调查摸底,合理确定检查对象,并制 定出本地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同时应抽调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 若干检查组实施重点检查,确保检查效率和检查质量。   (三)注意方法,讲求实效   为保证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各地要讲究工作方法,严格执法程序,同 时要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报道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税务违法案件。在专项 检查过程中,各地要选择一至两宗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在新闻媒体 上予以曝光。   三、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于2005年3月25日开始,2005年9月15日结束。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应建立健全集体分析机制和稽查建议机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手 段、征管环节的漏洞和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剖析,及时反馈报告。税 政、征管、法规等部门要抓紧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有针对性地制定 加强税收管理的措施。各级地方税务局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提供、传递相关 资料信息,并以简报、动态等形式,及时反映专项检查的进度、经验、做法、成效、 典型案例及存在问题等有关情况。专项检查应上报的材料及上报时限如下(统一通过 办公自动化系统邮件报送):   序号 材料名称 报送时限 省局收件人 1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05年4月5日 朝励 2 专项检查半年总结 2005年6月30日 杨若婷 3 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半年) 2005年6月30日 刘曲萍 4 专项检查总结 2005年9月30日 杨若婷 5 区域专项整治报告 2005年11月30日 韩励 6 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 2005年9月30日 刘曲萍 7 案例分析(至少两个) 2005年9月30日 刘曲萍   备注:总局《通知》的附件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不需填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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