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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珠海市邮政局2003年收入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地税发[2004]230号颁布时间:2004-08-10

     2004年8月10日 珠地税发[2004]230号 各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珠海市邮政局2003年收入差额 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350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珠海市邮政局2003年收入 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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