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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航空公司驻华办事处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4]187颁布时间:2004-06-29

     2004年6月29日 粤地税发[2004]18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航空公司驻华办事处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发[2004]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迅速调查 本地是否存在俄罗斯指定空运企业办事处,若有此类办事处,在按《通知》规定征税 前,将办事处名单和收入情况在7月10前上报省局涉外税务管理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航空公司驻华办事处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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