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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4]74号颁布时间:2004-05-20

     2004年5月20日 东地税函[2004]74号 各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粤地 税函[2004]3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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