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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粤地税函[2003]612号颁布时间:2003-10-27

     2003年10月27日 粤地税函[2003]61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 [2003]1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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