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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3]74号颁布时间:2003-08-22

     2003年8月22日 东地税函[2003]74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 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3]4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 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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