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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3号令《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3]229号颁布时间:2003-08-18

     2003年8月18日 粤地税发[2003]22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 年3号令《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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