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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御风险和减少未来费用而发生的支出有关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2]64号颁布时间:2002-04-24

     2002年4月24日 粤地税发[2002]64号 珠海、东莞、揭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御风险和减少未来费用而发生的支出 有关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御风险和减少未来费用而发生的支出有关 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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