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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2]79号颁布时间:2002-05-30

     2002年5月30日 粤地税发[2002]7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4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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